贵州省赤水河流域保护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三条已修改赤水河流域保护遵循统一规划、综合管理,政府主导、社会参与,保护优先、科学开发、合理利用的原则。地方法规 · 贵州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2年3月30日第二条回到全文第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