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办法第二十四条已修改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引导和支持中小企业与研究机构、高等院校开展技术合作,开发无污染、低能耗、工艺先进、技术含量高的项目,发展科技型中小企业。地方法规 · 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07年7月1日第二十三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