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庆市菱湖风景区条例/第四章 利用与管理第十九条已废止风景区管理机构应当保持风景区环境的整洁。风景区内的单位和个人应当负责其工作或者经营区域的保洁工作。地方法规 · 安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6年10月1日第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二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