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广南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管理条例/第五章 附则第三十九条已修改本条例由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负责解释。地方法规 · 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第三十八条回到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