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违法建设查处条例/第二章 协调联动第九条有效数字化城市监督管理机构巡查时发现在建工程项目未按照规定设置规划公示牌,或者发现违法建设的,应当立即通报查处机关。村(居)民委员会、农林场(园艺场)场(队)部、物业服务企业及其他单位在其辖区内或者管理区域内发现在建工程项目未按照规定设置规划公示牌,或者发现违法建设的,应当立即报告查处机关。地方法规 · 南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八条回到全文第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