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有效

为了加强城乡规划管理,制止和查处违法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地方法规 · 南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