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办法/第七章 法律救济与法律责任第五十条有效违反本办法侵犯妇女合法权益的,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处理。地方法规 · 青岛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四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五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