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市房屋居住权处理办法/第五章 附则第三十条已废止市、不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可以根据本办法制定有关房屋共有关系终止及其经济结算的具体规定。地方法规 · 无锡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