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条

已修改

市、县(市)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根据上一级水行政主管部门确定的水量分配指标和年度预测水资源可利用总量,制定辖区内年度水资源配置方案,对水资源实施统一调度。

地方法规 · 济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