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三章 征收补偿第十九条已修改征收补偿可以采用房屋补偿方式,也可以采用货币补偿方式。除本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情形外,由被征收人选择补偿方式。地方法规 · 青岛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二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