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办法第九条已修改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对在支持、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以及示范带动作用显著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应当予以表彰、奖励。地方法规 · 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八条回到全文第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