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办法第三条已修改农民专业合作社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登记,领取农民专业合作社法人营业执照,取得法人资格。未经依法登记,不得以农民专业合作社名义从事经营活动。地方法规 · 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条回到全文第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