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突发事件应对条例/第二章 预防与应急准备第十九条已修改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组建综合应急救援队伍。有关部门应当根据实际需要建立专业应急救援队伍。交通、林业、卫生、通讯、电力、供水、供气等公共服务单位,应当建立以本单位职工为主体的应急救援队伍。高危行业企业应当建立专职或者兼职的应急救援队伍。地方法规 ·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2年12月1日第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二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