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突发事件应对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十一条已修改自治区鼓励、支持单位和个人研究开发用于突发事件预防、监测、预警、应急处置、防护与救援的新技术、新设备和新产品。地方法规 ·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2年12月1日第十条回到全文第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