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条例/第四章 保障措施第二十三条已废止逐步建立科技风险投资机制。省和有条件的省辖市人民政府应当投入一定的资金,引导风险投资机构的创立和运行。鼓励符合条件的法人、社会投资机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兴办风险投资企业。地方法规 · 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二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