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江城哈尼族彝族自治县畜牧业发展条例第九条有效自治县人民政府鼓励单位和个人投资创办畜禽养殖企业,建立畜禽生产基地,兴办畜禽交易市场,扶持发展畜禽产品加工龙头企业。地方法规 · 江城哈尼族彝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第八条回到全文第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