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江城哈尼族彝族自治县畜牧业发展条例第十四条有效自治县人民政府引导单位和个人发展以江城黄牛为主的畜禽养殖,创建名、特、优品牌。地方法规 · 江城哈尼族彝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第十三条回到全文第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