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澜沧江流域保护条例/第二章 水域保护第二十三条有效县(市)人民政府应当建设固体废弃物处置设施和标准化垃圾处理厂(场),加强固体废弃物排放管理,对城镇垃圾进行统一收集,集中无害化处理。地方法规 · 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第二十二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