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左市立法条例/第三章 立法准备第十四条已修改有关的专门委员会、常务委员会法制工作机构可以提前参与有关立法项目的调研、起草、论证等相关工作,了解起草工作的进展和动态,与起草单位及时沟通、交换意见。地方法规 · 崇左市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16年4月18日第十三条回到全文第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