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行政村档案管理办法第一条有效为加强行政村档案的管理,有效地为农村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地方法规 · 济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回到全文第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