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艾滋病防治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六条已修改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协调和指导有关部门和社会组织开展艾滋病防治的国际合作与交流。地方法规 · 云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五条回到全文第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