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艾滋病防治条例/第六章 保障措施第四十三条已修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艾滋病防治机构建设,建立艾滋病防治专项资金。省财政应当对艾滋病流行严重地区、少数民族地区和贫困地区的艾滋病防治给予补助。艾滋病防治工作人员和艾滋病职业暴露高危人员应当享受岗位补贴,具体办法由省人民政府制定。地方法规 · 云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四十二条回到全文第四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