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二条

已修改

水利、建设、能源、交通、通信、资源开发和其他领域的测绘活动,应当按照国家有关工程测量技术规范实施,并接受测绘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

地方法规 · 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