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第六章 法律责任第七十五条有效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徇私舞弊、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的,由行政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察部门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地方法规 · 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七十四条回到全文第七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