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第四章 开标、评标和中标第五十八条有效招标文件要求中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其他形式履约担保的,中标人应当提交;拒绝提交的,视为放弃中标项目。招标人要求中标人提供履约保证金或者其他形式履约担保的,招标人应当同时向中标人提供支付担保。招标人不得擅自提高履约保证金,不得要求中标人垫付中标项目建设资金。地方法规 · 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五十七条回到全文第五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