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第四章 法律责任第四十九条有效行政部门和其他单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侵犯消费者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的合法权益,消费者有权拒绝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地方法规 · 云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四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五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