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航道管理条例/第四章 法律责任第三十条有效违反本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不依法缴纳航道养护费、过闸费或其他航道规费的,按国家有关规定处罚。地方法规 · 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