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广南坝美旅游区管理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八条有效广南县人民政府有关职能部门、乡(镇)人民政府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做好旅游区的保护管理工作。有关村(居)民委员会、村民小组协助做好旅游区的保护管理工作。地方法规 · 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第七条回到全文第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