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广南坝美旅游区管理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三条有效本条例所称旅游区是指以广南世外桃源坝美景区为核心,包括坝美旅游集镇片区、普千地母历史文化传承地片区、那洞桫椤林片区、底先河谷漂流片区和九龙山森林公园及民居民俗文化传承片区。旅游区的具体范围由广南县人民政府划定,设置界标,予以公布。地方法规 · 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第二条回到全文第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