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广南坝美旅游区管理条例/第二章 规划与建设第十一条有效旅游区内应当统一规划建设电力、通信、广播电视、供水、排污和污水处理、垃圾处理、停车场等基础设施,改善旅游服务设施和旅游条件。地方法规 · 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第十条回到全文第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