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民族工作条例/第五章 法律责任第四十二条有效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逾期不申请复议,也不向人民法院起诉,又不履行处罚决定的,由做出处罚决定的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行政机关对当事人做出一万元以上罚款、吊销营业执照的处罚决定,应当告知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地方法规 · 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四十一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