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民族工作条例/第四章 发展少数民族社会事业第三十二条有效高等学校、职业学校和高级中学在招收新生时,应当按照国家和本省有关规定,对少数民族考生在录取标准和条件方面给予适当照顾。地方法规 · 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三十一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