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民族工作条例/第二章 保障少数民族合法权益第十六条有效少数民族人口较多的市、县(区)的人民政府,在制定城镇建设规划时,应当考虑少数民族的特点和需要,保护具有民族风格的建筑物。少数民族公民应当服从当地人民政府城镇建设总体规划。地方法规 · 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五条回到全文第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