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志愿服务条例/第五章 支持与保障第三十一条有效各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社会团体和企业事业单位可以对表现突出的志愿服务组织、志愿者以及对志愿服务活动有突出贡献的组织、个人进行表彰奖励。全省志愿服务表彰工作由省志愿服务联合会组织实施。地方法规 · 吉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三十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