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办法/第五章 工会的经费和财产第三十八条有效工会应当根据经费独立原则,建立经费预算、决算和经费审查监督制度。各级工会建立经费审查委员会,对本级工会及其所属企业、事业单位经费、财务收支和财产管理定期审查监督。地方法规 · 郑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三十七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