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六条

有效

工会负责职工劳动模范、先进生产(工作)者的宣传、教育、培养、推荐和管理工作。

市总工会有权授予事迹突出的职工“郑州市五一劳动奖章”,授予成绩优异的企业、事业单位“郑州市五一劳动奖状”。

地方法规 · 郑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