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农村产权抵押贷款条例/第四章 抵押权实现第十七条有效抵押权人以折价、拍卖、变卖、流转等方式实现抵押权的,在同等条件下,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享有优先权。以农村四荒地使用权、林地使用权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的,实现抵押权后,未经法定程序不得改变土地所有权性质和土地用途。地方法规 · 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第十六条回到全文第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