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农村成人教育若干规定第四条有效农村成人教育主要包括:(一)扫除文盲教育;(二)政治思想教育、文明道德教育、法律知识教育、少生优育教育、社会文化和健康生活教育;(三)实用技术、岗位技能和科学知识的教育;(四)商品生产、市场营销和经营管理等方面的教育;(五)根据需要进行的学历教育。地方法规 · 济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三条回到全文第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