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农村成人教育若干规定第十一条有效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优惠政策,鼓励和支持行业、企业、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及其他社会组织和个人依法投资兴办农村成人学校和培训机构。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办学者的合法权益。地方法规 · 济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条回到全文第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