乳源瑶族自治县旅游管理条例第三条有效自治县人民政府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是自治县旅游业的管理部门,依法对旅游业实施监督管理。自治县各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支持、配合旅游行政管理部门依法对旅游业的监督管理。地方法规 · 乳源瑶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第二条回到全文第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