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一条

已修改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推广应用微灌、喷灌、管道输水、渠道防渗等农业节水灌溉技术,提高用水效率。

农业用水管理和具体节水措施,依照《内蒙古自治区农业节水灌溉条例》的有关规定执行。

地方法规 ·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