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二条

有效

设计单位未按照城乡规划或者规划条件进行设计的,由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改正,造成严重后果的,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行业标准收费一倍以上二倍以下罚款。

地方法规 · 洛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