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条

有效

市人民政府应当将邙山陵墓群的保护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编制邙山陵墓群保护规划,并将其纳入本市土地利用规划和城市总体规划。

地方法规 · 洛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