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邙山陵墓群保护条例第十六条有效在邙山陵墓群建设控制地带内进行工程建设,应当符合邙山陵墓群保护规划,确保邙山陵墓群的安全,并不得破坏邙山陵墓群的历史风貌。工程设计方案在依法报有关部门批准前,应当征求市文物行政部门的意见。地方法规 · 洛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五条回到全文第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