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巍山彝族回族自治县林业管理条例第二十条有效木材交易场所须经自治县人民政府批准。从事木制成品、半成品经营加工的单位或个人,必须向自治县林业主管部门办理经营许可证后,方可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办营业执照。运输木材必须持有县以上林业主管部门核发的木材运输证。地方法规 · 巍山彝族回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第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