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巍山彝族回族自治县林业管理条例第十七条有效每年12月至翌年6月为森林防火期,每年3月至5月为森林火险戒严期。自治县、乡(镇)、村公所(办事处)要建立健全以民兵为骨干的扑火队或应急分队,划定护林防火责任区,落实责任制。地方法规 · 巍山彝族回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第十六条回到全文第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