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有效

为了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增强公民法律意识,提高公民法律素质,推进依法治市进程,根据宪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地方法规 · 洛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