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三条

已废止

被审计单位对审计决定不服的,应当先向上一级审计机关或者本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地方法规 · 洛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