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澜沧拉祜族自治县古茶树保护条例第八条有效自治县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开展保护古茶树的宣传教育工作,普及古茶树知识,提高公民保护古茶树的意识。地方法规 · 澜沧拉祜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第七条回到全文第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