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全民健身条例第七条已废止市、区县人民政府应当支持单位和个人开展全民健身科学研究,推广科学的全民健身方法。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等大众传媒应当加强对全民健身活动的宣传,推广科学、文明、健康的全民健身知识。地方法规 · 淄博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六条回到全文第八条